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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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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說明COVID-19檢驗陽性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自主應變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9
  • 資料點閱次數:846

COVID-19檢驗陽性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自主應變措施

檢驗陽性個案等待衛生單位聯繫時:

回想並列出發病日(最早出現症狀日,如無症狀,則爲最早檢驗陽性日)的前四天至被隔離前這段期間,曾經在任一方未佩戴口罩情況下,接觸的人、時間及地點。
例如:共同居住、用餐、聚會或參加活動、工作或就學場所、曾去過之醫療照護院所丶搭乘的交通工具及可能接觸達15分鐘的對象。
主動聯繫及提供衛生單位相關聯絡資訊。

被通知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在獲得衛生單位進一步指示之前:

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
等候期間,請配戴口罩,注意手部衛生並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或共同用餐。
自我觀察是否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如有疑似症狀,可以家用快篩進行檢測並聯繫各地方衛生局或撥打1922 、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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