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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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民眾進行接見見之之便利性,本監自110年1月18日起,啟用「行動接見3.0」APP,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辦要件:
(一)收容人家屬或最近親屬未便至機關接見。
(二)律師或辯護人。
(請參見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第7條之規定)。
二,申辦方式:
至(另開新視窗)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請使用(Chrome,Edge或Firefox打開)
提出申請。
三,接見次數限制:
收容人每月得應親屬,家屬之申請,接受行動接見,遠距接見,電話接見
(收容人申請)合計2次。
四,申請期限:
原則應於請求接見日之前7日至前2日提出。
如有使用或接見問題,請電洽本監通訊接見推廣專線07-6152646#309。
五,簡要申辦流程:
1,步驟一:首次申辦辦網路預約行動接見者,請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註冊,登錄,並於「服務項目申請」完成「預約行動接見」權限之開通程序(詳如「服務項目權限開通流程」)
2,步驟二:已完成步驟一或曾於法務部矯正機構便民服務入口網進行預約行動接見者,請至“線上預約接見”依序選擇“接見類型”,“接見對象及理由” (如為犯罪人之最近親屬,家屬,律師,辯護人,則無須填寫理由),“其他接見人”,“預約時間表”。可預約之期間為依監獄及看守所處置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所定期間。所定期間之終止日,本機關暫時申請至十五時終止。終止日若遇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休息日前一上班日終止。
3,步驟三:確認預約接見之資訊,並點選「確認」。留意手機或電子信箱是否收到審核結果之通知,或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網上預約接見查詢」確認審查進度。
4,步驟四:收到審核通過簡訊後,下載及利用「行動接見3.0」APP進行接見。
5,※請注意※為使預約及接見程序正常,請每個位請求接見之親屬,家屬皆應申請便民服務帳號及服務,不可以一帳號(身份證字號,電子郵寄件)使用更改資料方式重複申請預約接見服務,請各位請求接見者配合以免造成系統異常無法判別之狀況。
6,矯正署行動接見3.0 App,安卓及iOS系統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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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接見30註冊帳號流程說明及注意事項-公告最新版.pdf1374 KB 113-04-15 下載次數: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