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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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於就職典禮致詞中特別提到 「受刑人除接受制度內的戒護、教化外,若能得到家人從旁鼓勵,相信會有相輔相成之效,因此應特別重視與受刑人家屬一起感化的功能,尤其是需要戒除毒癮的人,當他們信心薄弱時,能發揮親情的力量,相信渡過難關成功戒毒的機率會比較高」。據此,法務部矯正署研議精進創新家庭支持方案,發揮創思,加入具有互動性、連結性及延續性創新活動,增進收容人家庭對其支持,以多元方式提升收容人及其家屬之鍵結強度,俾利其順利復歸社會。
貳、計畫依據
法務部矯正署「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實施計畫」
參、計畫內容
為發展更具多元之家庭支持方案,依據創新之電子家庭聯絡簿方案,家屬可利用電腦或手機、平板等資訊設備,透過『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電子平台,提供即時的愛與關懷,分享生活點滴,傳遞家庭溫度,增強收容人及其家屬間之連結。
肆、實施對象:
本方案不開放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及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19條規定經院、檢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之情形,或因違規懲罰處分、隔離調、隔離保護、收容於保護室、因疾病隔離執行期間之收容人使用,實施對象如下:
- 收容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共居之家屬(家屬與收容人為同一戶籍,或持有同居證明者)。
- 直轄市、縣(市)政府、里(村、鄰)長、或機構人員,因家庭、社會福利、更生保護、出監轉銜方案須協助收容人或其家屬,得專案申請。
- 前項機構包含醫療、社福、長照、安置等公、民營機構或主責相關業務聯繫之人員。
伍、實施方式
- 符合本計畫第肆點者,收容人1人(戶)限申請1個家庭聯絡簿服務, 並由家屬上網至(另開新視窗)「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提出申請,勾選申請項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本監將於一個月內完成審核,並將申請結果、線上註冊及帳號開通情形通知家屬。
- 本計畫由教化科主責,指派人員負責帳號管理及資料接收,並協助家屬帳號申辦、諮詢、審核及通知事宜。
- 本監於二個工作日內於系統後台接收連絡簿資料,經檢視內容符合使用規定後,除有特殊因素外,教輔小組將於5個工作日內透過網路(NAS)接收機關端資料由收容人閱覽或列印(列印規格不超過 A4 大小、1頁)送交收容人。
- 使用限制:
- 排除一般公務聯繫(如申請接見、在監證明丶返家奔喪、假釋文件等)。
- 除其他家庭支持活動方案或專案經本監首長核准者外,收容人端平日不啟用上傳功能,僅接收家屬端訊息。
- 家屬端上傳之內容與相片需與收容人關懷問候或有助於增進家庭關係、支持者。
- 家屬端使用系統每10日1次,文字以150字為限,照(圖)片檔限1件 (檔案畫質以不超過10M為原則,超過部分由系統自動調整)。但專案經機關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 家屬不依規定使用,內容經審查退件累計3次以上,本監得暫停收容人家屬使用權限一個月。
陸、愛在雲端~家庭聯絡簿服務系統教學流程
- 進入(另開新視窗)『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
- 點擊註冊帳號。
- 閱讀「個資蒐集同意聲明」並打勾。
- 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身分及關係證明文件,完成後點擊註冊
- 收取電子信箱內之驗證信以開通帳號。
- 帳號開通後至首頁點選「帳號與服務」內之「家庭聯絡簿服務申請」
- 填寫收容人資料,並等待審核。
- 審核通過後即可使用家庭聯絡簿服務。
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QR
柒、如有問題,請洽本監教化科—龍社工師 (07) 6152646分機272
附件下載
- 家庭聯絡簿家屬端網路註冊帳號申請步驟.pdf687 KB 111-10-05 下載次數:250
- 家庭聯絡簿服務開通及發佈教學.pdf732 KB 111-10-05 下載次數: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