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05
- 資料點閱次數:4673
壹、調查分類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受刑人入監指導。
二、受刑人之直接及間接調查。
三、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
四、受刑人社會資源需求評估、轉介及宣導。
五、受刑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
六、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
七、受刑人出監後有關更生保護之聯繫。
七、其他有關調查分類及社會工作事項。
貳、業務介紹
一、調查分類之首要任務:
蒐集收容人資料,予以分析研判建立個案,供處遇參考。
二、新收收容人入監講習:
認識行刑意義,並告知監獄概況及應遵守事項,使其安心服刑。
![]() 入監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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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導在監應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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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直接與間接調查:
蒐集收容人家庭、學校、社會等有關資料,並運用科學方法,辦理各項心理測驗,以獲取個別處遇資料。
![]() 填寫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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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特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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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介收容人未成年子女協助照顧,提供其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俾利收容人安頓家庭:
調查辦理收容人未成年子女照顧協助事項,主動協助收容人未滿12歲子女需要關懷照顧者,轉介通知其所在地縣市社會局。每學期提供在監執行收容人,申請其子女就學補助。
![]() 就學補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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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協助照顧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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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實收容人個別處遇計畫擬定,以發揮矯正功能:
對新收入監者詳予調查並確認犯次,就受刑人之個性、能力、身心狀況教育程度,入監前職業 、家庭環境、社會背景、宗教信仰、娛樂志趣、犯罪經過及原因進行整體評估,以擬定個別處遇計畫及配業之依據。
![]() 個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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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犯銜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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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歸轉銜及更生保護:
針對收容人之出監需求進行評估後視情形協助轉介,若有多元需求者則視情狀於出監前召開個案轉銜會議,邀集社政、衛政、警政、更保等有關單位或民間福利團體共擬出監計畫,另本監與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橋頭、高雄分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聯合,轉介輔導就業,參加職業訓練,資助貧困收容人返鄉旅費,及其他更生保護事項,期能協助順利復歸社會,預防再犯。
![]() 更生保護及就業服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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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就業講座及國民年金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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