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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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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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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鑒於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65歲(含)以上長者為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高風險族群,為利儘速給予此類個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之風險,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並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為確診,並自今(2022)年5月18日起實施。
指揮中心表示,65歲(含)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之長者仍可委請親友協助前往醫療院所或採遠距方式辦理;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經醫師確認,且達成醫病共識後,由評估確認醫師或其所屬醫事機構進行健保IC卡上傳通報或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將由系統自動研判確診。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前往社區採篩檢站或鄰近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PCR採檢確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鑒於國內疫情進入廣泛社區流行,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傳播,65歲(含)以上且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陽性須由醫事人員評估及確認時,注意事項如下:
一、65歲(含)以上且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陽性時,建議優先透過遠距/視訊診療由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二、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疑義時,應攜帶以夾鏈袋密封包裝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前往鄰近開設防疫門診醫療院所、社區篩檢站或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PCR核酸檢驗。
三、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並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為降低病毒傳播的風險,須親自到院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正確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
(二)遵循院所規劃之就醫動線與流程。
(三)報到時主動告知院所抗原檢驗結果。
(四)避免與他人交談。除補充水分外,避免飲食。
(五)避免於院內非就醫必要區域活動,請勿進入美食街。
指揮中心籲請醫療院所應妥善規劃民眾就醫及採檢動線,如設置防疫門診、採檢專區、或利用事前預約、線上查詢看診進度等方式,規劃減少就醫及採檢民眾與其他病人近距離接觸及候診時間之配套措施。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確保醫療量能充足以因應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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